仿真宠物走红背后:当“像真的”遭遇版权争议,行业呼唤清晰规则

近年来,随着情感消费崛起,“仿真宠物”——包括高度拟真的猫、狗、兔子等毛绒或硅胶玩偶——正从小众爱好走向大众市场。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,2025年中国仿真宠物市场规模已突破80亿元,年复合增长率超25%,成为文创玩具领域的新蓝海。

然而,在这片看似温暖的赛道上,一股隐忧正在蔓延。多位知识产权律师、行业协会负责人及产业从业者向本报透露:围绕“动物自然形态能否主张著作权”的争议,正将整个行业推向法律不确定性的悬崖边缘。

一、写实即抄袭?独创性认定标准引业界警觉

“我们不是反对保护原创,而是担忧‘公有领域’被不当圈占。”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知识产权律师表示。他指出,近期部分司法判例中,法院仅因产品“具有一定独创性”便认定仿真动物造型构成作品,却未具体说明哪些元素体现了作者的个性化选择与判断。

这与《著作权法》的基本原理相悖。根据学界通说及多地高院指导意见,对自然界客观存在的生物形态进行写实再现,通常不满足“独创性”要件。猫的重点色、三花斑块、英短圆脸等,是亿万年演化的结果,属于人类共同文化遗产,不应被任何个体垄断。

“如果连‘做一只像真猫的猫’都叫抄袭,那设计师该怎么做?”一位东莞仿真宠物工厂主坦言,“难道要给猫加第三只眼睛?”

二、表达空间受限,中小企业创新承压

仿真宠物并非纯艺术创作,而是功能与美学的结合体。其设计受多重客观限制:

1.必须符合动物解剖学结构;

2.需满足佩戴舒适性、材料工艺等实用需求;

3.还要契合消费者对“真实感”的心理预期。

在此前提下,创作者的个性化表达空间极为有限。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》第7.3条明确:“因表达方式极为有限而导致相似的,不构成侵害著作权。”但这一原则在部分基层司法实践中尚未得到充分落实。

更令人忧虑的是,有迹象显示,个别主体正利用著作权登记的形式审查机制,对常见动物形象进行批量登记,并以此发起规模化维权诉讼。“这已偏离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初衷,演变为一种新型商业风险。”某省级玩具行业协会负责人警告。

三、行业呼吁:厘清边界,守护公共领域的开放性

面对潜在的系统性风险,产业界正积极寻求出路。多地行业协会已启动《仿真宠物类产品知识产权合规指引》编制工作,明确区分:

1.可自由使用的公有领域元素(如品种特征、基本比例);

2.建议通过外观设计专利或商标保护的真正创新(如独特结构、原创图案)。

与此同时,法律界也在呼吁司法机关统一裁判尺度。有专家建议,在审理此类案件时,应主动审查权利客体是否构成作品,避免仅凭著作权登记证书即推定权利有效;同时,充分考量行业特性,审慎适用“实质性相似”标准。

结语:保护原创,也要保护“向自然学”的自由

仿真宠物的魅力,恰恰在于它“像真的”。这份真实,连接着人与动物的情感纽带,也承载着无数中小微企业的创业梦想。

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,必须守住公有领域的底线——因为阳光、雨露和猫的样子,本就属于所有人。

唯有规则清晰,创新才能安心生长。